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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商标驳回复审流程及费用指南
一、流程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当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过程中,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发出的《商标注册申请驳回通知书》后,对驳回决定不服,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现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属的复审和无效宣告审理部门)提出复审申请,以争取商标获得初步审定或注册的法律程序。以下是广西地区进行商标驳回复审的主要流程:
1. 收到驳回通知:首先,申请人需仔细阅读《商标注册申请驳回通知书》,了解驳回的具体理由和依据。
2. 准备复审材料:
复审申请书:详细阐述复审的理由和依据,反驳商标局的驳回决定。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使用的证据、商品或服务相关性的说明、在先权利的证明、设计理念或创意的说明等,以支持复审请求。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副本。
如有委托代理机构,还需提交代理委托书。
3. 提交复审申请:将准备好的复审申请材料,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递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复审和无效宣告审理部门。注意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4. 形式审查:复审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后,将受理复审申请。
5. 实质审查:复审部门将对复审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综合考虑商标法相关规定及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作出复审决定。
6. 收到复审决定:申请人最终会收到复审决定书,了解复审结果。若复审成功,商标将进入下一阶段审查或初步审定公告;若复审未成功,则商标申请彻底失败,但申请人仍有权选择其他救济途径,如行政诉讼。
二、费用
广西地区进行商标驳回复审的费用主要包括官方费用和可能产生的代理费用(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1. 官方费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最新收费标准,商标驳回复审的官费为每件申请人民币750元(具体金额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动,请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该费用需直接支付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 代理费用:若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复审,还需支付代理机构的服务费用。代理费用因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专业水平及市场定价策略而异,通常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工作量及成功率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金额需与代理机构协商确定。
请注意,上述流程及费用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操作时建议直接咨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或其官方网站,以及有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以获取最准确、最及时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