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类建筑修理商标撤三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阅读:10 2024-09-05 10:05:00

针对37类建筑修理商标的撤三申请,所需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请书及撤销理由

1.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详细注明撤销的商标名称、注册号以及具体的撤销理由。申请书需打印纸质版,并通过正规渠道(如邮寄或现场提交)提交至商标局。

二、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若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需提交经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则需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以及商标代理委托书。

三、证据材料

3. 商标使用证据:由于撤三申请是基于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而提出的,因此商标注册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在指定期间内对商标有实际使用。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销售合同与发票:提供与商标相关的销售合同、发票等交易凭证,这些凭证应能明确显示商标的标识、使用时间及对应的商品或服务。

广告宣传材料:包括广告海报、宣传册、电视广告截图、网络广告截图等,这些材料能够证明商标在市场上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推广。

产品包装与标签:展示商标在产品包装、标签上的使用情况,以证明商标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

销售数据与报告:提供销售额统计表、市场占有率报告等数据资料,以证明商标对应商品或服务的市场表现和销售情况。

其他相关证据:如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市场调查报告、消费者反馈等,这些证据可以进一步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市场价值。

四、其他注意事项

确保真实性与完整性: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交的答辩材料真实、完整,能够充分证明商标在指定期间内的实际使用情况。

针对性反驳: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应针对撤销申请中的指控进行逐一反驳,确保答辩内容具有针对性和说服力。

遵守时限: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材料,逾期未提交的,将被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综上所述,37类建筑修理商标撤三申请所需提供的资料涵盖了申请书及撤销理由、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证据材料等多个方面。这些资料的准备和提交对于维护商标的注册有效性和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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