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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类金融物管商标撤三申请流程及费用指南
商标撤三申请,即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是维护商标注册秩序、促进商标有效利用的重要手段。针对36类金融物管商标,以下将详细介绍撤三申请的流程及费用。
一、撤三申请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
在提交撤三申请前,申请人需要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详细阐述撤销理由,即为何认为被申请商标在最近三年内未得到实际使用。
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或其他组织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商标代理委托书(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明确代理权限及双方责任。
2.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按照商标局的规定,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商标局。提交方式可以是邮寄、现场提交或在线提交,具体以商标局的要求为准。
3. 形式审查
商标局收到申请后,首先会进行形式审查,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若材料存在问题,商标局将通知申请人补正。
4. 通知商标注册人
形式审查通过后,商标局将向被申请商标的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材料。
5. 证据审查
被申请商标注册人提交证据后,商标局将对其进行审查,判断该商标是否在最近三年内得到了实际使用。此阶段可能需要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
6. 裁定与通知
根据证据审查的结果,商标局将作出是否撤销该商标的裁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商标注册人。若裁定撤销商标,则自公告之日起该商标专用权归于无效。
二、费用说明
7. 费用
商标撤三申请的费用主要包括两部分:
官费:即向商标局缴纳的官方费用。具体金额需根据商标局最新发布的收费标准确定,一般而言,商标撤三申请的官费相对较低,但具体数额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
代理费(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若申请人选择通过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申请,则需支付额外的代理服务费。代理费用的具体金额因代理机构而异,一般根据申请的复杂程度、服务内容等因素确定。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申请被驳回。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密切关注商标局的通知和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证据或补正材料。
撤三申请的裁定结果可能对双方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建议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充分评估风险并咨询专业意见。
综上所述,36类金融物管商标的撤三申请流程包括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请、形式审查、通知商标注册人、证据审查、裁定与通知等步骤,而费用则主要包括官费和代理费。申请人需按照流程要求逐步推进申请工作,并关注相关费用的支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