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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类广告贸易商标撤三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申请材料
1.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
申请书中应明确表明撤销请求,并详细说明撤销该商标的理由。通常,这些理由包括商标注册人在过去三年内未实际使用该商标,并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2.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如果申请人是企业,则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确认其真实性。
如果申请人是个人,则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确认其身份。
3. 委托代理的需提交代理委托书:
如果申请人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撤三申请,还需提供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及代理期限等内容,并加盖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的公章。
二、证据材料
1. 未使用商标的证据: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商标注册人在过去三年内未实际使用该商标。这些证据可能包括市场调研报告、相关市场监测数据、商标注册人的年度报告等。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证据应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以便商标局进行审查。
2. 其他相关证据:
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来支持其撤销请求。例如,如果商标注册人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或不良记录,申请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作为辅助证明。
三、注意事项
1. 提交方式:
申请人可以选择通过线上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或线下邮寄方式向商标局提交撤三申请。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确保申请材料齐全、格式正确,并按照要求缴纳相应的费用。
2. 费用缴纳:
撤三申请需要缴纳一定的官费。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并根据要求进行缴纳。
3. 审查与决定:
商标局在收到撤三申请后,会进行初步的形式审查,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规范。然后,商标局会向被申请撤销的商标注册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证据材料证明其实际使用了该商标。如果被申请撤销的商标注册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商标局将作出撤销该商标的决定。
综上所述,35类广告贸易商标撤三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基本申请材料、证据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申请人应确保资料齐全、真实有效,并按照要求进行提交和缴纳费用。同时,申请人也需关注商标局的审查进展和结果通知,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