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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34类烟草烟具商标的驳回复审,申请人需要准备并提交一系列资料以支持其复审请求。以下是需要提供的主要资料清单:
1. 复审申请书
内容要求:详细阐述复审的请求、理由和依据。申请书应逻辑清晰、理由充分,以便商标评审委员会能够准确理解申请人的立场和主张。
2. 驳回复审理由书
内容要求:具体说明为何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持有异议,并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理由书应针对驳回决定中的每一个具体理由进行反驳,以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是合法且合理的。
3. 驳回通知书原件及信封
目的:作为复审申请的依据和证明,表明申请人已收到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并按照规定期限内提出了复审申请。
4. 委托书(如适用)
情况说明:如果申请人委托了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复审申请,则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应明确双方的代理关系和权限,以确保代理机构能够合法代表申请人进行复审。
5.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内容要求:
公司申请: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证明公司的合法经营资质和主体资格。
个人申请: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和申请资格。
6. 其他证据材料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商标注册证(如已部分获得注册):证明商标在其他类别或商品/服务上的注册情况和权利归属。
商标使用证据:如销售合同、发票、广告宣传资料、产品包装与标签等,用于证明商标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的实际使用情况。这些证据材料应能够充分展示商标的商业价值和影响力。
知名度证明:如企业所获得的荣誉、在行业内的排名情况、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等,用于证明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这些证据材料有助于提升复审成功的可能性。
在先权利证明:如果复审是基于在先权利提出的,申请人需要提供证明自己享有在先权利的证据,如商标注册证、版权登记证书等。
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说明:主要突出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及商标在申请人业务中的重要性和价值。
企业简介和荣誉: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发展历程、所获荣誉等,以展示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品牌形象。
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特别是近三年的相关数据,以证明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实际运用和投入。
7. 补充材料(如适用)
如果在提交复审申请后发现有新的证据需要补充,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通常为3个月)提交补充材料。这些材料应能够进一步支持复审请求和理由,提高复审成功的几率。
注意事项
所有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充分支持申请人的复审请求和理由。
材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顺序进行整理和提交,以便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
申请人应密切关注复审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响应评审委员会的要求或补充材料。
综上所述,34类烟草烟具商标驳回复审需要提供的资料涵盖了申请书、复审理由书、驳回通知书原件及信封、委托书(如适用)、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并提交这些资料,以确保复审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