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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33类酒商标的驳回复审,申请人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资料以支持其复审请求。以下是主要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基本申请材料
1. 复审申请书:
复审申请书应详细阐述复审理由,说明商标注册申请不应被驳回的具体理由。申请人可以针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进行反驳,并提供新的证据来支持其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书应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保真实性和有效性。
2. 身份证明文件:
根据申请人类型不同,需要提供相应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个人申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适用)。
企业或其他组织申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商标图样:
提供清晰、规格符合要求的商标图样。如果商标指定了颜色,还需提供着色图样。
二、证据材料
1. 商标使用证据:
如商标已在市场上实际使用,可提供相关的销售合同、发票、广告宣传材料等证据,以证明商标的真实性和使用意图。
2. 在先权利证明:
如果复审理由涉及在先权利(如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需提供相关的权利证明文件,如商标注册证、专利权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3. 商标设计构思及使用情况说明:
详细说明商标的设计构思、创意来源、使用情况等,以突出商标的独特性和显著性。
4. 企业简介及荣誉:
提供企业简介,包括企业的成立时间、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或服务等信息。同时,如有获得的相关荣誉或奖项,也可一并提供,以增强企业的信誉和实力。
5. 销售、广告费用及财务情况:
提供企业最近三年的销售数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以证明企业在市场上的投入和影响力。
6. 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
如有相关的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可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7. 产品外观及包装:
提供带有商标标志的产品实物照片或包装图片,以证明商标在商品上的实际使用情况。
8. 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如能证明申请人是最早使用该商标的,可提供相关的使用证据,如早期的销售合同、发票、广告宣传材料等。
三、其他材料
1. 商标代理委托书:
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复审事宜,需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与复审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商标转让协议、商标许可合同等。
注意事项
在准备资料时,应确保所有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格式和内容的调整。
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以确保资料的准备和提交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复审成功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33类酒商标驳回复审需要提供的资料涉及多个方面,申请人应全面准备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