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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0类小食配料商标无效宣告的过程中,答辩人(即商标持有人或相关利益方)需要准备并提交一系列资料以支持其立场和反驳无效宣告请求。以下是需要提供的主要资料清单:
一、基础资料
1. 答辩书:这是答辩人针对商标无效宣告请求所提交的正式书面回应,应详细阐述答辩人的观点和理由,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逐一回应。
2. 商标注册证及相关文件:包括原始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注册证书等,以证明商标的合法注册状态及注册过程。
3. 商标图样:提供与商标注册申请书一致的商标图样,确保在答辩过程中商标的准确识别。
二、使用证据
1. 商标使用证明:提供商标在注册后实际使用的证据,如产品包装、广告宣传、销售记录、销售合同与发票、网络销售记录等,以证明商标的有效使用和知名度。这些证据应能清晰地展示商标与指定商品或服务之间的联系。
2. 市场份额及消费者调查:如有可能,提供商标在市场上的份额、消费者调查报告等,以证明商标的显著性和识别度。
三、主体资格证明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答辩人为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证明其合法经营资格。
2. 身份证或护照:如答辩人为自然人,则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以证明其身份。
四、答辩理由及证据
1. 答辩理由书:详细阐述针对商标无效宣告请求的答辩理由,如商标的显著性、合法性、未侵犯他人权利等。
2. 相关证据材料:根据答辩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商标设计稿、创作说明等,以证明商标的独创性和合法性;或提供未侵犯他人权利的证明,如商标不近似证明、授权使用合同等。
五、其他相关资料
1. 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及注册公告复印件:提供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和注册公告的复印件,以证明商标的注册历程和公告情况。
2. 授权委托书:如答辩人委托他人代为答辩,则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3. 答辩人的陈述意见:可以提交书面的陈述意见,进一步阐述答辩观点和理由,增强答辩的说服力。
注意事项
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
答辩人应仔细核对资料内容,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符,避免因资料不全或错误而影响答辩结果。
答辩过程中,答辩人应积极配合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工作,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并参加相关程序。
综上所述,30类小食配料商标无效宣告所需资料涵盖了基础资料、使用证据、主体资格证明、答辩理由及证据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多个方面。答辩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准备齐全的资料,并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