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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类体育玩具商标撤三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申请材料
1.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该申请书是撤三申请的核心文件,需要明确表明撤销申请的具体请求和理由。申请人应详细阐述为何认为该商标已经连续三年未使用,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根据申请人的不同类型(个人、企业等),需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个人申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申请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3. 商标代理委托书(如有):
如果申请人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撤三申请,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及期限等,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二、证据材料
1. 商标未使用的实际情况的书面说明:
申请人应提供详细的书面说明,阐述商标未使用的实际情况。这包括但不限于商标的使用情况、销售记录、广告宣传等证据材料,以证明该商标在申请撤销前的三年内确实未进行商业使用。
2.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除了上述基本证据外,申请人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如市场调研报告、消费者反馈等,以进一步增强撤三申请的说服力。
三、其他要求
材料格式与要求:
所有提交的材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准备,如申请书应打印在规定的纸张上、证据材料应清晰可辨等。
申请人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虚假材料或伪造证据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缴纳官费:
申请人需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定缴纳相应的官费。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或咨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提交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撤三申请:
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注册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通过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寄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指定的地址;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方网站在线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具体是否支持在线提交需根据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准备撤三申请材料时,建议申请人先查阅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最新公告或咨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