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著作权与软件著作权的区别

阅读:8 2024-09-24 14:55:46

一、保护对象

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创作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小说、诗歌、散文、戏剧、音乐、美术、摄影、电影、软件文档等各类作品。这些作品的特点是具有创造性、可复制性和艺术性。

软件著作权:专门保护计算机软件作品,即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档。计算机软件是计算机指令序列,以及可能被包含的或与之相关的文档、数据。这里的“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符号化语句序列。

二、权利内容

作品著作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此外,作品著作权还涉及人身权,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软件著作权:同样包含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财产性权利,但特别之处在于还包括了对软件作品的修改权、反汇编权等特定于软件领域的权利。同时,软件著作权人也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等精神权利。

三、法律依据

作品著作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进行保护。该法详细规定了著作权的取得、行使和保护等相关事项。

软件著作权:除了受《著作权法》的一般保护外,还受到《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专门法规的特别保护。这些法规针对计算机软件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了更为具体和细致的保护措施。

四、保护期限

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一般较长,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通常为五十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不过,软件著作权人可以申请续展保护期,具体续展条件和期限需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五、登记流程

作品著作权:虽然作品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但作者也可以选择进行著作权登记以获取更全面的保护。登记流程通常包括提交申请、审查材料、发放证书等步骤。需要注意的是,作品著作权登记并非强制性要求,但有助于在发生纠纷时提供更有力的证据支持。

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同样需要进行登记以获得更明确的法律保护。登记流程一般包括提交申请表、源代码、说明文档等材料,并经过审查和公示等环节。软件著作权登记是软件开发者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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