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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5类服装鞋帽商标撤三答辩过程中,答辩人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围绕证明商标在指定期间内的实际使用情况或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展开。以下是一些通常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使用证据材料
1. 商品销售合同及发票:提供与商标相关的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等,这些文件能够证明该商标在近三年内有实际的商业使用。
2. 广告宣传材料:包括广告合同、广告投放证明、广告截图、宣传册、海报等,这些材料可以证明商标在市场推广中的使用情况。
3. 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展示带有商标的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这些物品上的商标使用信息可以作为有效证据。
4. 产品照片或实物:提供产品的照片或实物样品,特别是带有商标的部分,以便更直观地展示商标的使用情况。
5. 网络销售记录:如果商标商品通过电商平台等网络渠道销售,可以提供销售记录、评价截图等作为使用证据。
此外,如果商标使用在服务场所或与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也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如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等。同时,商标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的广告宣传,或在展览会、博览会上的使用,以及商标使用在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汇款单据、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的证据,也都是有效的使用证据。
二、正当理由证明材料
如果商标在提出撤销申请之前的三年内有正当理由未使用,如企业重组、市场策略调整、产品升级换代等,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企业重组的公告、市场策略调整的会议纪要、产品升级换代的研发记录等。
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答辩人还需提供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等,以证明其具备合法的商标权主体资格。
四、其他材料
1. 答辩理由书:详细阐述商标在注册后三年内有实际使用的情况,以证明商标未被闲置,仍具有商业价值。答辩理由应当针对性强,对撤销申请中的指控进行逐一反驳。
2. 商标图样及注册证书:提供商标图样和商标注册证书等相关材料,以便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
五、注意事项
1. 时间要求:答辩人需要在收到商标撤三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通常是两个月内)提交答辩材料。
2. 证据充分性: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充分、真实、有效,能够充分证明商标在指定期间内的实际使用情况或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3. 针对性:答辩理由应当针对撤销申请中的指控进行逐一反驳,确保答辩内容具有针对性和说服力。
综上所述,25类服装鞋帽商标撤三答辩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使用证据材料、正当理由证明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答辩理由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答辩人应认真准备这些材料,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给商标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