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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15类乐器商标证补发,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
申请人需要填写并提交补发商标注册证的申请书。这份申请书应详细注明申请人的信息、商标的基本情况以及补发的原因等。
2.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个人申请者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确认。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需要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3. 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如适用):
如果申请人手中有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商标注册情况的文件,也应一并提供。但这通常不是必须的,因为商标局已有相关记录。
4. 遗失声明(如果商标注册证遗失):
如果商标注册证已经遗失,申请人可能需要在《商标公告》或其他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将遗失声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商标局。但请注意,这一步骤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商标局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事先咨询清楚。
5. 委托代理书(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如果申请人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补发手续,还需要提供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加盖双方公章或签字确认。
6.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商标局的具体要求,申请人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例如,如果商标注册证破损而非遗失,申请人可能需要将破损的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
请注意,以上资料清单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商标局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准备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时,建议申请人仔细阅读商标局的相关通知和指南,或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自2022年1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发放纸质商标注册证。因此,在补发商标注册证时,申请人将获得电子商标注册证。申请人可以通过指定的网站和提取码登录相关系统获取和下载电子商标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