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差旅费相关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阅读:45 2024-10-24 08:47:53

一、因为业务需要,公司经常派我到外地洽谈业务。请问公司发放的误餐补助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需要注意的是,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我公司为员工报销出差随飞机票购买的航空意外保险,员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凭出差人员取得的保险费发票报销实际发生的航空意外保险支出,不属于个人所得,不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我公司有外籍员工,他们取得的出差补贴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规定:(三)对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复印件)或企业安排出差的有关计划,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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