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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医药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通常遵循以下步骤进行:
一、提交复审申请
时间限制:在收到商标局对商标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通知后,如对此不服,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也有说法为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提交材料:复审申请需包含复审申请书、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原申请文件复印件、相关证据材料(如商标使用的证据、商标设计说明等,这些材料应能够证明申请商标具有显著性和可识别性,不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申请人身份证明等。
二、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
审查期限: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复审申请后,通常会在九个月内对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查内容: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并可能依据需要要求申请人补充证据或进行口头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全面考虑申请人提出的理由和证据,以及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的理由。
三、审查决定及通知
决定内容: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审理后,将做出决定,该决定可能是维持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也可能是撤销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并初步审定该商标注册申请。
通知方式:商标评审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其审查决定。
四、司法救济途径
起诉时间:如果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复审过程中,申请人应当密切关注各个环节的时限,并积极配合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理工作,以确保复审的顺利进行。同时,由于商标驳回复审涉及专业性和法律性问题,建议申请人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代理机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