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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5类医药商标的“撤三”申请,申请人需要准备并提交以下主要资料:
一、基础申请文件
1.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此申请书是启动撤三程序的关键文件,需详细填写申请撤销的商标信息、撤销理由等。
特别注意:申请书中应明确标注所申请撤销的商标为5类医药商标,并说明该商标已连续三年未使用。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需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为公司申请,则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个人申请,则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还需出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供核对。
二、证据材料
1. 对被申请撤销商标的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此报告应详细阐述被申请撤销商标在最近三年内的使用情况,包括是否使用过、使用的频率、使用的范围等。
报告可由申请人自行准备,也可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进行。
2. 其他相关证据:
如申请人有收集到被申请撤销商标在最近三年内未使用的其他证据,如网络搜索结果、市场调查报告等,也应一并提交。
这些证据应能够清晰地证明被申请撤销商标在最近三年内确实未使用。
三、委托代理文件(如适用)
1. 商标代理委托书:
如申请人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撤三申请,则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委托书中应明确代理权限、代理事项等关键信息,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费用:
申请人需按照商标局的规定缴纳撤三申请的评审规费。
如选择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还需支付代理费用。
2. 提交方式:
申请人可以直接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商标局,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为提交。
提交时应确保所有文件齐全、规范,以避免因文件不符合要求而被退回。
3. 时限要求:
申请人应在收到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之日起的法定时限内(通常为15日内)提出复审申请。
逾期未提出的,将视为放弃复审权利。
综上所述,5类医药商标撤三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基础申请文件、证据材料、委托代理文件(如适用)以及其他注意事项中提到的相关文件和费用。申请人应确保所有资料齐全、规范,并按照商标局的要求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