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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进行4类燃料油脂商标许可备案时,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该合同应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签署,明确商标使用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2.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表》:同样需要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签署,用于向商标局提交备案申请。
3.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提供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以证明许可人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4. 被许可人的《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被许可人需要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以证明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注意事项和特殊要求需要遵守:
1. 许可人资格: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或者是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许可人。被许可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备案手续: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应由许可人办理。
3. 多个商标或被许可人的情况:
如果一份合同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多个商标,许可人需要按照商标的数量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可以只报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其他申请提交合同复印件,并指明合同原件所在。
如果一份合同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一个商标,许可人需要按照被许可人的数量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可以只报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4. 再许可:如果商标注册人在许可合同中授权被许可人将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出具相应的授权书,被许可人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应提交其与原许可人签订的含有允许其许可第三方使用内容的合同原件或者由原许可人出具相应的授权书。这些合同或授权书可能需要在商标局备案。
5. 商标转让:如果商标转让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不能以受让人名义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6. 补正要求:如果商标局认为备案申请不符合要求,会通知许可人予以补正。许可人需要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商标局指定的内容补正后连同补正通知书一并通过邮寄或者直接交送商标局。
完成备案后,商标局会在每月出版的第2期《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主要刊登内容包括商标注册号、商标、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名义、许可使用商品、许可使用期限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根据商标局的具体要求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在提交备案申请前,先咨询商标局或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以获取最新的备案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