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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这是证明商标注册情况的重要文件,需要提供清晰、完整的复印件。
2.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此合同应详细规定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许可使用的商标、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期限、使用方式等。合同需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
3. 许可方与被许可方的身份证明:
如果许可方和被许可方是自然人,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
如果许可方和被许可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此申请书需要详细填写合同双方的信息、许可使用的商标、许可期限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公章(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5. 商标代理委托书(如适用):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备案,还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并加盖双方公章(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在准备这些材料时,请确保所有文件都是清晰、完整且符合商标局要求的。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可能会导致备案申请被驳回或延迟处理。
此外,根据商标局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补充材料或进行其他步骤。因此,在办理商标许可备案前,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