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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注册人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一、准备变更材料
1. 变更申请书: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如果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同时申请变更名义和地址,填写一份申请书即可。申请书应打印或印刷,并按照要求逐一填写。
2. 身份证明文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经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 其他相关文件:
如果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还需提交登记机关(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等)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还需提交《代理委托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签字。
如果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变更申请
1. 途径选择:可以选择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 提交方式:如果选择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应在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到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书件是否合格。如果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则由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费用
商标变更需要交纳相应的变更规费。具体费用标准可能因商标局的规定而有所调整,请以商标局最新公告为准。缴纳费用时,应确保费用已缴纳至商标局指定账户,并保留缴费凭证。
四、商标局将对提交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商标局将通知申请人按要求进行补正。
五、领取变更证明
如果变更申请被核准,商标注册人将收到商标局颁发的变更证明。该证明是商标注册人信息变更的法定凭证,应妥善保管。
注意事项
1.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 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应提交在变更后地址所在国家享有居留权的证明文件。
3. 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其申请人名义的变更,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综上所述,商标注册人信息变更时,应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途径和方式提交变更申请。同时,应缴纳相应的变更费用并等待审核结果。如果变更申请被核准,将收到商标局颁发的变更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