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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专利无效宣告的流程如下:
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1. 请求人资格: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某一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但专利权人不能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2. 提交请求:请求人需要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并说明理由和提交必要的证据。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二、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1. 形式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形式审查,确认请求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如果请求不符合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会通知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2. 合议审查:经过形式审查合格后,专利复审委员会会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合议组通常由3人(组长、主审员、参审员)组成,对于案情重大的案件,合议组可能由5人组成。
三、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合议组经过审查后,会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如果决定宣告专利权无效,则该专利权自始即不存在,并对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四、后续行动
1. 接受决定:专利权人或请求人需要接受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2. 提起诉讼:如果专利权人或请求人对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专利权人或请求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在申请专利无效宣告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注意时间: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2. 提交证据:当事人应当自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充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和证据,否则逾期提交的证据和理由可能面临不予受理的结果。
总的来说,进行专利无效宣告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定,并且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和证据来支持其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