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丨海南自贸港15%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阅读:133 2023-12-05 17:38:39 来源:海南日报

政策阐述: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人才个人所得税最高15%

什么是人才个人所得税最高15%

根据《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合,予以名征。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 (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享受优惠政策应满足什么条件?

①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纳税人,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可享受优惠政策:

条件1: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墨计居住满183天

条件2: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②因职业特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不满183天的航空、航运、海洋油气勘探等行业特定人员,享受优惠政策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条件1: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

条件2: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单位职工身份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障协定的国家中免缴人员除外)6个月以上 (须包含本年度12日当日)。

条件3: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且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可提供其他同等条件劳动人事关系证明等材料。

 

减免税额如何计算?

①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减免税额计算

减免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一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X15%) x海南自由贸易港综合所得收入额一综合所得收入额

②居民个人经营所得减免税额计算

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X15%) X海南自由贸易港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一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③非居民个人相关所得减免税额计算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名税额=(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X15%) 海南自由贸易港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一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

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免税额=海南自由贸易港应纳税额-海南自由贸易港应纳税所得额X15%

非居民个人经营所得减名税额=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X15%) X海南自由贸易港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一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如何计算?

高端紧缺人才一个纳税年度内(自公币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停留天数满183天。进入和离开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当天,均按1天计算停留天数。一个纳税年度内有多次进出的,合并累计计算。

海南自贸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主要包括哪些?

①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立业三大立业和农业、医疗、教育、体育、电信、互联网、文化、维修、金融、航运等重点领域技术技能骨干和管理人才:

②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以及法定机构、社会组织聘用人才;

③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相关标准的其他外国人员 (C类) ;

④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执业的港澳台人才;

⑤海南其他非限制性准入行业领域急需的技术技能骨干和管理人才。

 

如何申报?

①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我要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综合所得年度由报表。

②选择[申报年度],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点击“开始申报”。

③确认任职受雇单位及其主管税务机关。

④填报申报表。

⑤填报“海南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及其他税收优惠事项。

⑥申报表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依次点击“提交申报” “确认提交后”,由报操作完成。

⑦如需补税或退税,请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立即缴款]或[申请退税]。如您尚未绑定银行账户信息,可在“个人中心”  “银行卡”模块中添加。

 

海南自贸港15%个税优惠政策 应用案例

某某集团(海南)有限公司自2020年迁入海南经营,多位员工享受到了海南自贸港15%个税优惠政策。

以该公司某高管为例,如果年度综合所得税前收入为100万元人民币,在海南自贸港享受15%个税优惠前约应缴税19.4万元,享受15%个税优惠后约应缴税12万元,少缴7.4万元;如果年度综合所得税前收入为200万元,则约少缴35.8万元。

 

适用条件:

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应满足下列条件:

1.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

2.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海南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施动态调整)。因职业特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不满183天的航空、航运、海洋油气勘探等行业特定人员,在满足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同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单位职工身份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障协定的国家中免缴人员除外)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并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且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可提供其他同等条件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材料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提交申请并说明情况,经由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评审认定通过后,可享受优惠政策。

 

权威解读:

2022年9月1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琼府〔2022〕31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对2020年8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琼府〔2020〕41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订。

 

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主要修订内容为:

(一)将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基本认定条件,由“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调整为“累计居住满183天”,即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不再需要在海南缴纳社保条件。同时针对因职业特点无法达到“累计居住满183天”条件的航空、航运、海洋油气勘探等行业的特定人员设置兜底条款,符合一定条件时,也可享受优惠政策。

(二)新办法的高端紧缺人才认定部门为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新办法执行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即2024年汇算清缴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时,按照新办法认定享惠资格。2023年汇算清缴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仍按照原办法认定。

新办法第三条规定了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需同时满足的两个条件:

条件1: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

条件2: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海南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施动态调整)。

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确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名单后,定期提交给海南省税务局办理退税。

 

新办法第四条规定了因职业特点无法累计居住满183天也可享受优惠政策的特殊情形:

因职业特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不满183天的航空、航运、海洋油气勘探等行业特定人员,享受优惠政策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条件1: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海南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施动态调整)。

条件2: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单位职工身份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障协定的国家中免缴人员除外)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

条件3: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且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可提供其他同等条件劳动人事关系证明等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需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情况,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认定通过后,可享受优惠政策。有关申请要求由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解释。

 

应用案例:

案例一:

海南某某文化工作室(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韩某:“我从事的是文化活动服务、创意策划服务行业,2021年来海南成立了工作室,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15%政策对于我们青年创业者来说,吸引力很大。就拿2022年度的缴税情况来对比,如果是在国内其他地区,我2022年取得的经营所得一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9.07万元,但是在海南自贸港享受了15%个税优惠之后,只需缴纳29.2万元,一年下来节省了约20万元的现金流,大大减轻了资金压力,也让我在海南立足扎根更有信心、更有底气!”

案例二:

海南某某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刘某:“我们公司自2020年迁入海南经营,公司很多员工也一起来到海南工作,他们享受到了海南自贸港15%个税优惠,力度非常大。比如公司某高管如果年度综合所得税前收入为100万元人民币,过去约应缴税19.4万元,享受政策后能少缴7.4万元;如果年度综合所得税前收入为200万元,过去约应缴税62.8万元,享受政策后能少缴35.8万元。如果收入更高优惠力度还会更大。这是我们公司来海南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海南15%个税政策优惠也可以成为我们公司招揽人才的优势。”

案例三:

海南某集团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在某次调研座谈时,对海南税务系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效频频点赞:“自贸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双15%’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大、吸引力强,从我得到的信息反馈,很多企业和高管、高收入人群已经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红利,我也见证了办税服务的变化,感受到了营商环境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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