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该申请书需要注明撤销理由,并打印纸质版通过邮政渠道提交,或者通过线上渠道按照要求提交电子版。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等。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需要证明该商标在连续三年内未进行使用。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交撤三申请:
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并缴纳相应的撤销申请规费和代理费。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大厅办理。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准备申请书件,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同时缴纳申请规费。
三、商标局审查
形式审查: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实质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商标局还会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证据的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商标使用的证据。
四、公示与答辩
一旦受理,商标局会在官方公告中对撤销申请进行公示同时书面通知注册人有关撤销申请的事项。注册人在收到商标局的通知后有权在两个月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反驳撤销理由。
五、评审委员会裁决
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对撤销申请和注册人的答辩进行审查,并根据事实和证据做出是否撤销该商标的决定。这一过程可能需要6~12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视案件复杂程度而定。
六、执行与后续
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撤销决定将被正式公布,并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若注册人不服评审委员会的决定,可以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最终判决维持撤销决定,则商标局将对商标进行注销登记,并在《商标公告》上公布注销结果。
七、时间节点与注意事项
提交申请后,商标局的处理时间通常为1~3个月不等,具体取决于商标局的工作效率和工作量。注册人在收到提供注册证据的通知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据,否则可能影响其权益。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审查结果,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进行答辩或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