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的种类有哪些?

阅读:42 2024-11-28 10:03:38

税收优惠政策的种类多样,旨在通过不同的方式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鼓励和支持特定行业、企业或个人的发展。以下是对税收优惠政策种类的归纳:

一、税基式优惠

税基式优惠是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法来实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在企业所得税中,这种优惠方式主要表现为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进行的减免税优惠,即针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免。常见的具体方式有:

起征点:对纳税人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低于此界限则不征税。

免征额:在计税过程中从纳税对象总额中直接减除的固定数额。

项目扣除: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符合规定的特定项目金额。

跨期结转:某些税收优惠政策允许纳税人将某一纳税年度内未能完全利用的税收优惠额度,结转至后续纳税年度继续使用。

二、税率式优惠

税率式优惠是指对某些情形制定低于正常水平的税率,或者通过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现减免税。这种优惠方式能够直接降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鼓励特定行业或企业的发展。例如:

降低税率:对特定行业或企业实行较低的税率,以减轻其税收负担。

减免税率: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纳税人,直接减免其应纳税额的一部分或全部。

三、税额式优惠

税额式优惠是指在税基和税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直接降低应纳税额的优惠方式。这种优惠方式能够最为直接地减少纳税人的应缴税款,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税额式优惠的主要方式包括:

规定减征比例:对特定纳税人按照一定比例减征应纳税额。

退税:将已征收的税款按照规定程序退还给纳税人。

税收抵免:允许纳税人将其已缴纳的税款用于抵免其他应纳税额。

税收饶让抵免:在税收协定中,缔约国一方对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给予税收减免时,允许缔约国另一方在对该居民纳税人征税时,将其在缔约国一方享受的税收减免视为已纳税款给予税收抵免。

四、复合式减免

复合式减免是指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减免两种(含)以上混合而出台的减免税政策。这种优惠方式结合了多种优惠手段,能够更为全面地降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五、其他特定免税收入

除了上述四种税收优惠方式外,还有一些特定的免税收入能够直接增加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进一步促进其经济活动的发展。这些免税收入包括:

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综上所述,税收优惠政策的种类多种多样,旨在通过不同的方式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鼓励和支持特定行业、企业或个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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