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著作权与商标权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以下是两者的主要差异:
一、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这些作品包括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著作权主要关注的是作品的独创性和表现形式。
商标权:保护的对象则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商标主要用于区别不同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具有显著的识别性和商业性。
二、权利产生方式不同
著作权:在我国,著作权是自动产生的,即作品创作完成后,作者即依法享有著作权,无需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
商标权:在我国,商标权的产生需要遵循注册在先原则,即只有经过申请注册并获主管机关的审查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三、保护范围和权利内容不同
著作权:保护范围包括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对作品进行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等行为。
商标权: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四、时效性不同
著作权: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而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其发表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商标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可以续展注册,续展次数不限,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均为十年。
五、地域性不同
著作权:虽然著作权具有地域性,但随着国际版权保护合作的加强,许多国家的著作权法都规定了对外国作品的保护。此外,加入国际版权公约或缔结双边版权协定的国家,也相互承认和保护对方的著作权。
商标权:商标权的地域性更为显著。商标注册成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