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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这些形式可以是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具有独创性的作品。著作权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本身,而只保护其独特的表达方式。
专利: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这些发明创造需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且是以技术方案或设计的形式呈现的。
二、权利产生方式不同
著作权:是自动产生的,即作品创作完成后,作者即自动取得著作权,无需经过任何登记或审查程序。这种自动产生的权利使得著作权保护更加便捷和高效。
专利:则必须依法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后,才能授予合法申请人。
专利权的授予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等多个环节,以确保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三、权利内容不同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这些权利与作者的人身密不可分。财产权则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多项权利,这些权利可以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专利:的权利则仅包括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权、转让权等财产权内容,不包括人身权内容。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性的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
四、保护期限不同
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对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
专利:保护期分别为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外观设计专利15年,均从申请之日起计算。
五、地域性差异
著作权:虽然具有地域性特点,但根据国际版权公约或双边版权协定,一国公民的作品在其他缔约国或协定国也可能受到保护。这使得著作权的保护范围相对较广。
专利:的地域性则较强,一般只在其授予国或地区内有效。如果希望在其他国家也获得专利保护,就需要按照该国的专利法律程序分别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