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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一、基本材料
1.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填写完整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并签章确认。申请表应包含软件的基本信息、申请人信息、权利归属等内容。
2. 软件鉴别材料
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鉴别材料应提供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共60页),若整个程序不到60页,则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文档鉴别材料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若不足60页,则应当全部提交。
如果涉及机密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例外交存方式,如用黑色宽斜线覆盖机密部分,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3. 申请人身份证明
自然人申请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书等身份证明文件。
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1. 权属证明材料
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或协议。
若软件是委托开发的,应提交委托开发合同或协议,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若软件是职务作品,应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以及职务创作的确认文件。
2. 权利继承、受让或承受的证明
若软件著作权发生继承、转让或承受的情况,应提交相应的权利继承、受让或承受的证明文件。
3. 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如有修改他人软件并经过授权的,应提交授权书。
如有其他与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关的证明文件,也应一并提交。
三、注意事项
1. 材料真实性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材料完整性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齐全,符合登记机关的要求。
3. 格式规范性
申请人应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提交材料,确保格式规范、内容清晰。
4. 及时沟通
申请人可以与登记机关保持沟通,了解审查进度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补充或修改材料。
综上所述,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完整齐全,并符合登记机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