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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所得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对海南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详细解释:
一、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海南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1.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2.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3.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
4.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
5.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
6.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
7.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
二、经营所得
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具体税率可能因地区和行业有所不同):
1.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2.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500。
3.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0,500。
4.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0,500。
5.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65,500。
三、其他所得
对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四、海南自由贸易港特殊政策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如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与当地注册且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等),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可以免征。这一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
综上所述,海南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所得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并且海南自由贸易港还有针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特殊税收政策。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应根据自己的所得情况和税收政策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