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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印花税和契税在定义、性质、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以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以下是印花税和契税的主要区别:
定义和性质
印花税: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行为税,具有征收面广、税负轻、由纳税人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完成纳税义务等特点。
契税: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它属于财产转移税,是当不动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时,由产权承受人缴纳的。
征税对象和范围
印花税:征税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其征税范围广泛,包括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等多种凭证。
契税: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等。
税率和计税依据
印花税:税率根据凭证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差异,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计税依据则是凭证所载的金额或者凭证的件数。
契税:税率一般为3%到5%,具体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计税依据则是不动产的价格,包括成交价格和评估价格等。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凭证的书立或领受时。纳税地点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了解印花税和契税的区别有助于更好地进行税务规划和财务管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