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

阅读:48 2025-02-21 10:27:47

不构成专利侵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专利权用尽

行为描述: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行为。

不构成侵权理由:一旦专利产品被合法售出,专利权人对于该产品的后续使用、许诺销售或销售行为便失去了控制权,这些行为不再构成侵权。

二、先用权

行为描述: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行为。

不构成侵权理由:先用权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进行了相关的制造或使用准备,且其后续行为并未超出原有范围,因此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

三、临时过境

行为描述: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

不构成侵权理由:这种使用行为是出于运输工具自身需要的临时性使用,且符合国际协议或互惠原则,因此不构成专利侵权。

四、科研及实验目的使用

行为描述: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的行为。

不构成侵权理由:这种使用行为是为了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属于合理使用范畴,因此不构成专利侵权。但需要注意的是,使用人应仅为科研或实验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商业等其他目的。

综上所述,以上四种行为在特定条件下不构成专利侵权。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涉及专利侵权纠纷,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