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如何享受?

阅读:37 2025-02-27 08:47:05 来源:海南税务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

1.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2.形成无形资产的

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二、申报表填写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在实际操作中

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上半年或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此外,在年度申报时,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后,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第22行下设子行次填报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事项的具体名称和本年累计金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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