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1.享受主体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享受内容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享受时间
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4.享受条件
①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
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②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
③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④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⑤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⑥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⑦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⑧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⑨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⑩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5.申报时点
月度、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6.办理材料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7.享受方式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方式办理。
8.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3号)
9.政策案例
A企业于2023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符合享受相关优惠的条件,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5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当年减免所得税额350万元(3500x10%),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525万元(3500x25%-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