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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为使大家更加全面熟悉了解政策、更加高效准确适用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今天带你了解: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简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及“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简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文化、体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教育”、育和娱乐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生态保护和环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享受内容
对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享受时间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享受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申报时点
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
办理材料
报送《退(抵)税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享受方式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方式办理。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2022年第21号)
政策案例
某企业从事照明灯具制造,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0万元2022年10月(税款所属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此前未办理过存量退税,企业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三条规定的留抵退税4个条件,2021年11月-2022年10月增值税销售额中自产灯具销售占比95%,属于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纳税人,进项构成比例为100%。该企业可以在2022年11月申报期内同时申请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和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可退增量留抵税额为(100-10)x100%x100%=90(万元),可退存量留抵税额为10x100%x100%=10(万元)合计退还留抵税额100万元。
该企业2023年8月(税款所属期)期末留抵税额为50万元,符合退税条件,进项构成比例为100%。可以在2023年9月申报期内申请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50x100%x100%=50万元(纳税人获得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