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企业如何享受减半征收 “六税两费”政策?

阅读:127 2024-07-08 09:48: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为使大家更加全面熟悉了解政策、更加高效准确适用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今天了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享受内容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享受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享受条件

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

②本政策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停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本优惠政策。

③政策发布之日(2023年8月2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发布之日前已办理注销的,不再追溯享受。

申报时点

根据各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对应税款所属期申报。

办理材料

申报享受,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享受方式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方式办理。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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