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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商标撤三申请流程及费用说明
一、流程
商标撤三申请是针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在连续三年内没有使用或者没有正当理由停止使用的情况下,由任何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该商标的注册。以下是陵水商标撤三申请的主要流程:
1.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要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撤三申请书,申请书中应明确被申请撤销的商标的注册号、类别、申请撤销的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2. 商标局受理与审查
商标局在收到撤三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商标局将受理该申请,并通知被申请撤销的商标持有人(简称“被申请人”)。
3. 被申请人答辩
被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可以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商标在三年内已有使用或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4. 商标局裁定
商标局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和答辩情况,对撤三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撤销商标注册的裁定。
5. 公告与生效
如果商标局裁定撤销商标注册,将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该商标注册即被撤销,失去法律效力。
二、费用
商标撤三申请的费用主要包括两部分:官费和代理费(如果申请人选择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1. 官费
根据商标局的规定,商标撤三申请的官费为1000元/类别。这意味着,如果申请撤销的商标涉及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申请人需要按照每个类别1000元的标准支付官费。
2. 代理费
如果申请人选择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撤三申请,还需要支付代理费。代理费的具体金额取决于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一般来说,代理费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需要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代理机构的知名度和经验等因素来确定。
请注意,以上费用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参考,具体费用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商标撤三申请前,申请人应充分了解相关费用情况并做出合理的预算。同时,选择一家专业、有信誉的代理机构进行合作,可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和费用的合理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