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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商标异议流程及费用说明
一、流程
当白沙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后,如果有第三方认为该商标不应被注册,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以下是白沙商标异议的主要流程:
1. 异议提出: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在公告期内,对初步审定公告的白沙商标提出异议,并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异议申请书应当明确异议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2. 商标局受理: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书后,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将予以受理,并向被异议人发出异议答辩通知书,同时要求被异议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
3. 被异议人答辩:被异议人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答辩内容应针对异议理由进行逐一反驳,并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4. 商标局审查:商标局在收到异议双方的材料后,将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并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裁定。
5. 异议裁定:商标局将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裁定,并将结果通知异议双方。如果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将不予注册;如果异议不成立,被异议商标将获准注册。
6. 后续救济:如果异议双方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审或提起诉讼。
二、费用
关于白沙商标异议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官方费用:根据商标局的收费标准,提出商标异议需要缴纳一定的官方费用。具体金额可能会根据商标局的最新规定而有所变化,建议异议人在提交异议申请前查询商标局的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商标代理机构以获取最新的费用信息。
2. 代理费用(如有):如果异议人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异议申请,那么还需要支付一定的代理费用。代理费用的具体金额取决于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异议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代理机构进行咨询和合作。
请注意,以上费用仅为参考,实际费用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变化。在进行商标异议时,建议异议人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