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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经缴纳契税,哪些情形可以申请退税?
情形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简称《契税法》) 第十二条规定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情形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以下简称23号公告) 第五条第四款规定 :
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下列情形,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退税:
1.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
2.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士地出让价款的;
3.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
二:申请退契税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 第七条规定:
“七、纳税人依照《契税法》 以及23号公告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契税的,应提供纳税人身份证件,完税凭证复印件,并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关资料:
(一)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或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提交合同或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证明材料;
(二)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
(三) 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提交补充合同(协议) 和退款凭证;
(四) 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提交补充合同 (协议) 和退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