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热点问答

阅读:86 2024-07-22 09:54:19 来源:海南税务

为了便于企业掌握出口退税现行规定及时了解出口退税便利化举措,海南税务推出“出口退税热点问答集锦”

1.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是否可以自行跟进了解出口退(免)税的办理进度?

可以。

为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出口退(免)税政策及管理要求的更新情况、出口退(免)税业务申报办理进度,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免费提供出口退(免)税政策更新、出口退税率文库升级、尚有未用于退(免)税申报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已办结出口退(免)税等提醒服务。

贵公司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自行选择订阅提醒服务内容,及时跟进了解贵公司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办理进度等情况。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第五条

2.请问什么是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容缺办理”?

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容缺办理”措施是指,以风险可控为前提,对于按照现行规定,需实地核查通过后方可办理的首次申报退(免)税以及变更退(免)税办法后的首次申报退(免)税业务,区分不同企业的不同业务类型设置不同退(免)税限额标准。

企业累计申报的退(免)税额

未超限额标准前,税务部门为企业先行审核办理退(免)税;

超过限额后,超额部分待实地核查通过后再行办理退(免)税。

税务机关经实地核查发现,企业已办理退(免)税的业务属于按规定不予办理退(免)税情形的,应追回已退(免)税款。

上述累计申报应退(免)税额的限额标准为:

外贸企业(含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自营出口业务)100万元;

生产企业(含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业务)200万元;

代办退税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100万元。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第六条第二项

3.请问哪些出口退(免)税业务可以适用实地核查“容缺办理”?

适用实地核查“容缺办理”的出口退免)税业务,既包括企业出口货物、视同出口货物申报的出口退(免)税,也包括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发生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申报的出口退(免)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第六条第二项

4.我公司是一家生产企业,现在发现2024年3月加理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中填报的进出口数据有误,能重新加理核销吗?

可以。贵公司发现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数据有误的,应在发现次月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核销手续。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 16 号)第九条

5.我公司刚刚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了一笔出口退税申报业务,突然发现申报数据有误,如何撒回申报数据?

贵公司可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如出口退税申报数据还未正式提交贵公司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申报界面直接点击撤销申报数据,回到明细数据中修改相应的数据,再重新生成新的申报数据;

(2)如出口退税申报数据已正式申报,但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贵公司可报送《企业撤回退(免)税申报申请表》,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未发现存在不予退税情形的,即可撤回该批次申报数据。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 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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