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标无效宣告流程及费用

阅读:70 2024-07-24 17:01:13

​北京商标无效宣告流程及费用说明

一、商标无效宣告流程

1. 申请无效宣告

当认为已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时,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和证明文件。

2. 商标审查委员会审查

提交申请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将无效宣告申请转交给商标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商标审查委员会会根据商标法规定和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对商标是否应当无效进行审查。

3. 公告期间限制权利

如果商标审查委员会初步认为商标应当无效,会发出公告,告知相关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反驳意见。在此期间,商标的专用权将会受到限制,申请人无法行使商标的部分或全部权利。

4. 商标审查委员会决定

在听取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和证据后,商标审查委员会会作出是否宣告商标无效的决定。如果决定宣告商标无效,会发出无效宣告裁定书,并公告该决定。

5. 申请复审

对商标审查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无效宣告裁定书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6. 司法救济

如果复审请求被驳回或逾期未处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

二、费用

在北京进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时,需要缴纳一定的官费。根据目前的规定,商标无效宣告的官费为750元。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大致的参考费用,具体费用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

此外,如果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还需要支付代理费用。代理费用的具体金额取决于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

三、注意事项

1. 在申请商标无效宣告时,需要确保提交的申请书和证据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可能会影响申请的受理和审查。

2. 在公告期间,如果商标被限制权利,申请人需要谨慎处理与商标相关的业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 如果对商标审查委员会的决定不服,需要及时申请复审或寻求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北京商标无效宣告流程及费用的简要说明。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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