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哪些企业可以实行反向开票?

阅读:106 2024-07-26 09:34:27 来源:海南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为了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相关内容,海南税务推出了“反向开票”系列问答。

一、什么是“反向开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里“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就是“反向开票”。

正常开票:收款方开具发票付款方

反向开票:付款方开具发票收款方

二、哪些企业可以实行“反向开票”?

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之一,且实际从事资源回收业务:

1.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应当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应当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资源回收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经营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另外,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即,从事资源回收业务的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申请“反向开票”。

三、目前已允许的“反向开票”情形有哪些?

1.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企业可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2.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3.国家电网公司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用户处购买电力产品,允许国家电网所属企业直接向发电用户开具普通发票。

4.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可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5.《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指出,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

四、企业实施“反向开票”的时间?

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

五、“反向开票”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符合条件的收购企业需要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归类登记,并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反向开票”。

2.在进行“反向开票”前,收购方应与销售方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销售方同意由收购方开具发票,并了解开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正确填写发票内容、选择正确的发票类型等,确保每张发票都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

3.必须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在开具发票时要注意留存真实准确的交易信息、合同备案材料等。

5.加强采购全过程管理,包括签订书面采购协议,完整保存自然人身份信息资料,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汇款,避免现金交易,确保每笔“反向发票”的开具都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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