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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商标撤三申请流程及费用指南
商标撤三,即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是针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连续三年没有正当理由未实际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以下是文昌商标撤三申请流程及费用的详细说明。
一、文昌商标撤三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书:
申请人需准备并提交《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详细说明申请撤销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调查取证证明等。申请书需按照商标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附上身份证明文件。
2. 受理与通知:
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申请书件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若符合要求,商标局将予以受理,并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
3. 审查证据:
商标注册人需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该注册商标在指定期间内的使用证据。证据材料需真实、有效,能够证明商标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的实际使用。
商标局将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评估其是否足以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
4. 作出决定:
根据审查结果,商标局将作出是否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如果认为商标在指定期间内确实未使用,将依法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认为商标已实际使用,将驳回撤销申请,维持商标注册。
二、费用说明
1. 申请费:
商标撤三申请需缴纳一定的官费,具体金额根据商标局的规定而定。申请人需在提交申请时一并缴纳。
2. 代理费(如适用):
如果申请人选择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撤三申请,还需支付代理费用。代理费用的具体金额因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服务质量及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而异。建议申请人在选择代理机构时,充分考虑其专业能力和服务经验,并与代理机构明确费用标准和服务内容。
请注意,以上流程及费用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中可能因政策调整、商标局具体要求及案件具体情况等因素而有所变化。因此,在进行商标撤三申请前,建议申请人先咨询商标局或专业代理机构,以获取最准确、最全面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