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黑龙江商标撤三申请流程及费用指南
商标撤三,即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是《商标法》规定的一种商标撤销程序,旨在清理长期不使用、浪费商标资源的注册商标。在黑龙江省进行商标撤三申请,需遵循一定的流程并可能涉及一定的费用。以下是详细的黑龙江商标撤三申请流程及费用指南。
一、提交撤三申请
1. 申请人资格: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提出撤三申请。申请人需明确被撤三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具体商品/服务项目。
2. 申请材料:申请人需准备并提交撤三申请书,说明撤三理由及初步证据(如市场调查报告、销售记录缺失等,证明被撤三商标在指定期间内未进行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
3. 提交途径:申请人可选择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交申请,或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代为提交。
二、商标局通知答辩
商标局在收到撤三申请后,将向被撤三商标的注册人(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发出答辩通知书,告知其被申请撤三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使用证据材料进行答辩。
三、准备并提交答辩材料
被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准备并提交答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使用证据:提供被撤三商标在指定期间内(通常为撤三申请日往前推算的三年)的使用证据,如产品包装、广告宣传、销售合同、发票、网站展示等,证明商标已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
答辩书:对撤三申请进行反驳,阐述商标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原因及与申请人所述情况的差异。
四、审查与决定
商标局在收到答辩材料后,将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使用证据的充分性:评估被申请人提供的使用证据是否足以证明商标在指定期间内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
答辩理由的合理性评估被申请人的答辩理由是否成立,是否足以反驳撤三申请。
基于审查结果,商标局将作出是否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决定书。
五、复审申请
若任何一方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申请复审。复审程序将重新对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复审决定。复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除非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救济。
费用说明
商标撤三申请的费用主要包括两部分:
1. 商标局官费:提交撤三申请时需向商标局缴纳一定的官费。官费的具体金额根据商标局的规定执行,可查询商标局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受理窗口获取最新信息。
2. 代理费(如适用):若申请人或被申请人选择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撤三事宜,还需向代理机构支付一定的代理费。代理费的金额因代理机构而异,需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请注意,以上流程及费用信息仅供参考,实际办理时可能因政策调整、机构规定等因素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商标局或相关代理机构,以获取最准确、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