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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商标异议流程及费用指南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赋予公众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的法律程序,旨在保护在先权利人和相关公众的合法权益。在黑龙江省,商标异议的申请流程及费用遵循全国统一的规定。以下是详细的黑龙江商标异议流程及费用指南。
一、提交异议申请
1. 申请人资格: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在商标注册公告期内,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人需基于合理理由,如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违反绝对禁止性条款等,提出异议申请。
2. 申请材料:异议人需准备并提交异议申请书,明确异议理由、事实依据及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应充分、确凿,能够证明异议请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 提交途径:异议人可选择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或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代为提交。
二、受理与审查
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将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若形式审查通过,商标局将受理该异议申请,并向被异议人(即商标注册申请人)发出异议答辩通知书。
三、通知答辩
被异议人在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后,需在规定的30天内提交书面答辩材料。答辩材料应针对异议人的异议理由进行逐一回应,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注册申请。
四、补正
在异议审查过程中,如商标局认为异议申请书或答辩材料存在需要补正的情况,将通知异议人或被异议人进行补正。补正期限一般为15天,逾期未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将影响异议申请的审查进度和结果。
五、做出裁定
商标局在全面审查异议双方提交的材料后,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裁定。裁定结果将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六、费用
商标异议的费用主要包括两部分:
1. 商标局官费:全国统一标准为每件异议申请1000元。此费用需直接向商标局缴纳,并在提交异议申请时一并支付。
2. 代理费(如适用):若异议人或被异议人选择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事宜,还需向代理机构支付一定的代理费。代理费的金额因代理机构、案件难易程度及服务内容等因素而异,一般在500元至3000元不等。具体费用需根据具体情况与代理机构协商确定。
请注意,以上流程及费用信息仅供参考,实际办理时可能因政策调整、机构规定等因素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商标局或相关代理机构,以获取最准确、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