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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类教育娱乐商标撤三申请流程及费用指南
在商标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已注册的41类(教育、娱乐、体育活动等服务)商标连续三年以上停止使用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以下是详细的撤三申请流程及费用概览:
一、撤三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书
申请材料:申请人需准备并提交《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明确被撤销商标的注册号、申请撤销的商品/服务项目及范围,并简述撤销理由。
身份证明:提交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
证据材料:虽然初始申请阶段不要求直接提供对方未使用的证据,但申请人应做好后续可能需要的证据收集工作。
提交方式:可通过商标局官网在线提交电子申请,或邮寄至商标局指定的受理窗口。
2. 形式审查
审查内容:商标局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
结果通知:形式审查通过后,商标局将受理该撤三申请,并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
3. 下发通知
通知内容:商标局要求商标注册人在规定期限内(通常为2个月内)提供自撤销申请日前三年内在该商标指定商品/服务上的使用证据。
证据要求:证据需真实、有效,并能充分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如销售合同、发票、广告宣传资料、产品包装等。
4. 证据审查
审查过程:商标注册人提交证据后,商标局将对证据进行审查,评估其是否足以证明商标在指定商品/服务上的有效使用。
补充证据:如商标局认为证据不足,可能会要求商标注册人进一步补充提交证据。
5. 裁定
裁定结果:基于证据审查的结果,商标局将作出是否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裁定。若认定商标在指定期间内确未使用,则予以撤销;否则,驳回撤三申请。
通知双方:裁定结果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商标注册人。
二、费用概览
官费:撤三申请需缴纳一定的官费,具体金额根据商标局公布的最新标准确定。请注意,费用会随时间调整,请以商标局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代理费(如有):若申请人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撤三申请,还需额外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费用因代理机构的服务内容、案件复杂程度及双方协商等因素而异,具体费用应在委托前与代理机构明确并签订书面协议。
请注意,撤三申请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涉及证据收集、审查判断等多个环节。因此,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