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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12类运输工具商标的异议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申请材料
1. 商标异议申请书
异议人需要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并在其中明确载明被异议商标的公告期号、被异议商标的初步审定号等信息。异议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同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2. 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提供能够证明异议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对于个人异议人)或企业营业执照(对于企业异议人)等。
3. 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提供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该材料可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方网站下载获取。
二、相关证据材料
1. 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
异议人需要详细说明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这些理由和依据应当具体、明确,并附有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侵犯驰名商标权益、侵犯在先权利等的证据。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异议申请是由经办人代为提交的,那么还需要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特殊材料(如委托代理)
1. 商标代理委托书
如果异议人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那么还需要向商标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应当明确载明委托事项、权限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提交材料的份数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
2. 缴费凭证
如果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异议人应将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如果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书时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将向异议人寄发《缴费通知》。异议人应按照《缴费通知》缴纳规费,并将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缴费通知》一并邮寄到商标局。
3. 异议期限
异议人需要在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申请,否则将视为放弃异议权利。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综上所述,对于12类运输工具商标的异议申请,异议人需要准备充分的资料来支持其异议请求,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向商标局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