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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12类运输工具商标的异议流程和费用,可以总结如下:
一、商标异议流程
1. 提出异议申请
异议人应在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提交异议申请书及有关证据材料,包括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
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
2. 商标局受理
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将进行形式审查,看是否满足受理条件。
如满足条件,商标局将受理异议申请,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3. 异议审查
商标局对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进行审查,可能要求异议人补充相关证据材料或通知被异议人答辩。
审查过程可能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持续一段时间。
4. 裁定并公告
商标局经过审查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定。
如果裁定异议理由成立,被异议商标将不予注册;如果裁定异议理由不成立,被异议商标将予以注册。
裁定结果将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
二、商标异议费用
商标异议的费用通常包括官费和代理费两部分,具体费用如下:
1. 官费
官费是向商标局缴纳的费用,用于异议程序的进行。根据最新信息,商标异议的官费为1000元。
2. 代理费
如果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还需要支付代理费用。代理费用的标准因代理机构而异,但一般在1500-3500元之间(包含官费),具体费用可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及代理机构收费标准确定。
三、注意事项
异议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申请,并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材料来支持其异议请求。
提交的材料应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
如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需将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
在整个异议过程中,异议人应密切关注商标局的通知和裁定结果,并根据需要及时补充证据或进行答辩。
综上所述,12类运输工具商标的异议流程和费用相对明确,异议人只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准备材料并缴纳费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