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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与原有税控发票相比较,数电发票具有“两去两化两制”的特征,开票和管理更为便利。
去介质
数电发票:依托税务网络可信身份体系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摆脱专用设备束缚,不再依靠专用算法,实现“认盘改认人”,开票更便利
税控发票:依赖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等专用设备进行开具
去版式
数电发票:根据不同业务场景进行差异化展示,以数据电文形式(XML)存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在线开具,开具后自动交付至受票方税务数字账户,双方信息实时对称
税控发票:版式固定,基于纸质载体(含不同联次)或PDF、OFD等特定版式文件存在,通过客户端离线开具,开具后需要纳税人自行寄递、交付、存储,双方信息不对称
标签化
数电发票:通过标签化实现多票种集成归并,并从纳税人类型、发票监管、税费联动、税收风险等方面对发票类型、状态、用途进行了加签标识,全流程、全环节实时采集和更新发票流转状态信息
税控发票:区分不同票种管理,状态、用途、风险等流转状态信息不能实时获取和更新
要素化
数电发票:将全量经济交易信息转化为可采集的数据要素,对交易双方、商品和服务名称、价格、时间和数量,以及特定业务交易信息等要素进行全面、实时、准确记录,形成经济交易活动数据库
税控发票:仅采集和应用部分基础交易信息,且采集过程难度大,特定业务交易信息无法归集和应用
赋额制
数电发票:从传统人工经验式管理转变为“数据+规则”驱动的智能控制,按照纳税人“信用”情况,结合生产经营、开票和申报行为,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发票总额度并动态调整
税控发票:需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程序繁琐,不能及时保障纳税人用票需求
赋码制
数电发票:由系统实时、在线、随机生成20位全国唯一发票号码,赋码包括年度、行政区划代码、开具渠道、顺序编码等信息,无法仿制、篡改
税控发票:代码号码需预先印制,存在制贩假票、假票入账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