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个人买卖住房可叠加享受这些税惠!

阅读:17 2024-12-19 08:47:36 来源:中国税务报

近日,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个人买卖住房都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一文为您梳理!

一、买房

1.契税

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

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面积14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住房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套住房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2.个人所得税

购买首套住房: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提示: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换购住房: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提示: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3.印花税

对个人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二、卖房

1.增值税

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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