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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优先权”
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
优先权实际上分为两种
1.本国优先权
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2.外国优先权
专利申请人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就同一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中
国应当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为申请日,该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
专利中优先权的种类有哪些?
优先权可以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国内优先权)。设立本国优先权,为本国发明人提出和修改专利提供方便是国际上十分普遍的做法。
一、享有外国优先权的条件
享有外国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外国首次申请”)后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中国在后申请”)。
(2)就发明和实用新型而言,中国在后申请之日不得迟于外国首次申请之日起12个月。
(3)申请人提出首次中请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应当是同中国签有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者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
二、享有本国优先权的条件
享有本国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只适用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2)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中国首次申请”)后又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中国在后申请”);
(3)中国在后申请之日不得迟于中国首次申请之日起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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