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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商标驳回复审流程及费用
一、流程
当商标申请被驳回时,申请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驳回复审请求。以下是驳回复审的主要流程:
1. 准备驳回复审申请材料
驳回复审申请书:需明确列出复审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
申请人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商标图样:清晰的商标图样,与申请时提交的保持一致。
驳回通知书:商标局发出的驳回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如商标使用证据、在先权利证明等。
2. 提交驳回复审申请
申请人需将驳回复审申请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商标局指定的窗口或在线提交。
提交时需缴纳驳回复审申请费。
3. 商标局受理与审查
商标局收到驳回复审申请后,将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
形式审查通过后,商标局将进行实质审查,对复审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综合分析。
4. 下发复审决定书
商标局根据审查结果,下发驳回复审决定书。
如复审成功,商标将初步审定并公告;如复审失败,商标将维持驳回决定。
5. 行政诉讼(可选)
如对驳回复审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费用
驳回复审申请需缴纳的费用包括驳回复审申请费和可能的代理费(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1. 驳回复审申请费
驳回复审申请费的具体金额根据商标局的规定执行,不同类别商标的费用可能有所不同。
申请人需在提交驳回复审申请时缴纳该费用。
2. 代理费(可选)
如申请人选择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驳回复审申请,需支付代理费。
代理费的具体金额根据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执行,可能因代理机构、地区、案情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费用仅供参考,具体以商标局的规定为准。在办理驳回复审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商标局或相关代理机构。